第一章 从狼成人(1/6)
雪扬千里白,举眼登天台。
百世功业一朝成,万骨枯,鬼雄埋。
醉卧沙场,美群起舞。
此首名为《坟》的词曲,出自何之手,已经不得而知。
在这片名为“乌幻”的土地上,有着无数的诗曲词牌,然而史加达独这一首《坟》。其实这首词曲的艺术成就并没有多高,只是这些词句,总能够触动他某些无法碰及的记忆,所以他喜欢。
他不是个诗,更非一个高贵的
。从他有记忆开始,他就是一个下贱的
隶。
他的生命,卖给了一个,而这个
,把他卖给许许多多的、各式各样的
。他不了解自己的过去。也许有
以为他是失忆,可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失忆。
他的脑袋很清醒,只是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。他记得,从他有记忆以来,他就是置身于森林中,与狼群生活在一起。他和上百匹鬼狼生活。
这种狼体形极大,比类伺养的狗要大两三倍,他和它们生活,他像它们一样撕咬动物、撕咬
类的骨
来吃,他也像公狼一般和母狼
。他的生殖器明显地比任何的公狼都要粗长,然而母狼们愿意和他
。
这些,在他未曾到达类的社会,他觉得是正常的,觉得自己是一匹狼,他像狼一般用四肢走路。只是在七年前,在他与狼生活的第三年,他与四
母狼出来觅食的时候,遇见了一个
,他后来才知道这个
叫鲁茜。
当时,他和母狼们要猎杀鲁茜,却被鲁茜反击,四母狼都死于非命,独留他下来了。
她把他带到类的社会,把他关在很小的房子里,给他吃
类的食物,他在刚开始的时候,不习惯
类的熟食。只是,像狗从狼群中被分离出来一般,他也终于习惯了这种被伺养的生活习
。
他渐渐地习惯了类的食物,因为他饿,她后来给他什么,他就吃什么——给他屎,他也能够吃。当习惯了
类的食物,他也渐渐地熟悉
类。然而,他就单单熟悉了喂食他的那个
。
鲁茜自从把他带回来,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次,他却难以忘记那个年轻的,给他端食物的
,是个四十一的肥胖
。就是这样的一个肥婆,在两年之内,教会他用重新用双脚走路——他记得,在他从狼群中苏醒的时候,他就是用双脚走路的,只是后来和狼生活久了,他也渐渐地学狼一般用四脚走路。
同时也教会他一些简单的语言,这些语言,他是完全陌生的——可他的记忆处,似乎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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