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(6/11)
长短,新妻一言而定,只要不短于律法的最低要求——可是,若是律法变了呢?
辽国、九华、大商皆无平婚之制,然而国祚一样绵延五百载有余,所以,这个“天意”令玩味。司天监不敢妄传天意,天子代天行事亦非虚妄——那就是元阳教不对了!
自隆德四年始,元阳教趁着皇帝初登大宝,根基未稳之际,借礼部的代理之手,进行了一次立法偷袭,其制曰:凡订婚男
,可直行新婚嘉禧,然后新
每月到赴元阳庙做一次“
身布施”即可。初时,一
或需服务十僧,良家
子皆避之不及。
而后,元阳教又做了一些变革,若每月200 钱,则每月可以限定仅给一个和尚同房,一下子
就多了起来,原因非常简单,热恋男
多不愿以初夜予平夫;其二,正夫需供养平夫与新
短则两月、长则二年之资;其三,平婚燕尔耗费甚巨;其四,元阳庙善避妊之术;其五……
“布施”之名初时给
不堪的恶劣印象,元阳庙后来也注意保密。“布施
”名册严格保密。也有了一些
道化的改进,一次
20钱的
子,只与三
同房。
我在文书院看过一个奏折:“此制于中下之民,从百中无一至十有六七。然中产以上,仍以平婚为正统,此千年之制也。且平夫、随夫皆可择品貌俱佳者,而元阳僧众,多市井无赖耳。”
最主要的原因,却是我没有想到的:“诸多待字闺中之,因高不成低不就,索
先为布施
,反易得良缘。盖因贫家子弟闻其为布施
,多愿娶之——既可省平婚之费,又免寻随夫之难。一场平婚燕尔,往往耗尽家资,寻得合适随夫,更是难上加难!”
近三年来,元阳僧众激增了五分之一,这些本应为田亩作坊壮丁,现在不事生产,反而耗费钱粮,这是一只附于新宋之上的巨大的吸血蚂蟥!
皇帝又密密嘱咐我一事:“你家中若办比较正式隆重、广宴宾客的大喜礼,须待这一次颁布礼经婚姻条法修订之后。当不会超过明年二月。礼部那帮老古董,朕要费些心思,好好和他们打打擂台的。慕容贵嫔当为你佳配,不过恩旨或可更晚一些。”
这是圣意了。我连忙磕:“臣谢主隆恩!”
心里却很疑惑皇帝是个什么章程,是让我当她平夫,还是当她正夫?
他觉察到我有些疑惑的眼神:“礼经可以再变更一下的,你我皆为她的正夫,又有何妨?”
我鞠一躬:“臣遵命。”
他长出一气,似乎是解决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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