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(4/8)
便可以解决的。当然中国
喜欢捕风捉影,说别
坏话的劣根
也起了很大作用。
另外,关键还在于你依据什么来抓‘谣言’。老百姓们看到的是,网络警察找到‘造谣者’,刑警把她抓起来,严加审问。最后根据审问结果定个刑法里并不存在的罪名,拘留十几天。这是个什么质?就是说侦
,判决,执行。原来必须由警察,法院,监狱共同处理的案子(而且允许聘请律师),并且受检察院监督的案子,现在全部由一家(警察)一锅烩了。既没有申辩的机会,也没有检查院抗诉的可能。警察说什么就是什么。毫无公正可言。
历史告诉我们,在这种况下无论执行的
有多么公正,案子也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处理。我们死了很多
才争取到的法制社会又向后大大的倒退了一步。
比如表叔杨达才案。放到500次以后,表叔完全可以要求警察严查‘造谣’者。抓你几个拘禁起来,看你其他谁他妈的还敢
说话!
从另一方面讲,‘造谣’看起来危害很大,实际上‘造谣’伤害的是个的利益;抓‘造谣’伤害的却是国家的和全民族的根本利益。有
认为‘谣言’会损害党的威信。其实这是错误的;党的威信靠维护国家、民族的利益去增长的;而不是靠堵嘴来维持。造谣
都不喜欢,但是如果决策
智商不够,只知道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去强行压制,以
易
,国家便在危难之中了。
如果一定要打击谣言,受理的应该是法院,而不是警察。因噎废食不可取;更不能某个‘大首长’说‘抓’便抓了。抓‘谣言’,看似有用,一时间确实把所有的反对意见全部压制下去了。但是这是一个不合法的行为;以治
的,好坏一把抓的错误做法。结果必然是封建思维复辟,官僚盛行,
的
脑僵化;普通
遇事担惊受怕,顾前畏后;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社会受到阻滞。中国最少要倒退三十年,回到80年代去了。
例如警察根据某公司的要求突然抓了某记者,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感。警察于是出来澄清说,“通过审问,该记者供认他是做的有偿报道,故意中伤。”意思是说,“我抓他是有道理的。”
但是仔细一想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。如果其他
也认为自己被中伤,跑到警察局报案,警察是否也会像对这家单位一样,不问青红皂白先把被告
抓起来,再审出他的
供定罪?
而且高法的司法解释已经规定了:只有供是不能定罪的。该公司和协助该公司的警察们的逻辑是:我们确定他有罪,在不逮捕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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